请各位摄影师上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
2010年7月1日起,工商总局实施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》,网络实名制正式启动。为了切实履行《办法》规定内容,更好的保障微图会员以及购图会员的权益,请各位摄影师上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至微图,已经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的摄影师能在“修改摄影师个人信息”这一栏中确认自己身份证复印件的信息。还未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的摄影师请尽快上传。
: [9 D' [( L7 \9 i+ h4 _" @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的方法:用户登录后,进入首页“我的图库”,点击“修改个人信息”,其中有一栏“身份证复印件”,将身份证复印件上传至这一栏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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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}0 p$ ~" {0 R+ T/ g4 m[ 本帖最后由 微图编辑部 于 2010-6-23 16:52 编辑 ]